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黨團:37名死刑犯何時執行?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盡速清查37名待執行的死刑犯,合憲部分何時執行?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盡速清查37名待執行的死刑犯,合憲部分何時執行?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Newtalk新聞] 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37名死囚所聲請的死刑釋憲案結果,做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的判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隨即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盡速清查,37名待執行的死刑犯,合憲部分何時執行?

憲法法庭判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另外,憲法法庭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

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指出,在等待執行死刑犯當中,時間最長達24年,讓被害家屬遲遲等不到正義與公道。現在大法官做出釋憲判決後,法務部必須盡速清查。此外,在大法官釋憲判決也做出合憲限縮的條件,對37名死刑犯當中,部分給予「免死金牌」,可以根據限縮條件,可以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王鴻薇認為,對於惡性重大涉及殺警案、姦殺女性、強盜殺人、殺人分屍案等人神共憤的死刑犯,社會民意絕對不能接受檢察總長再提起非常上訴。

王鴻薇也提到,死刑釋憲判決也提到精障者不宜判除死刑,但在過去案例當中,包括殺警案兇嫌都以精神疾病得以不能判處死刑,社會大眾也有相當大的疑慮。王鴻薇要求未來在司法院、法務部必須要有嚴格的鑑定,不能讓犯下人神共憤的重大刑案後,得以用精神疾病為由免判死刑。

黨團副書記長羅智強表示,台灣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必須尊重民意,就算是大法官對於刑事政策有所偏好廢除死刑,也應該要經由包括公民投票、擁有廣大民意的的立法院,透過立法程序為之。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在憲法法庭不斷強調,要廢除死刑,還是必須到立法院進行修法,或是透過公投來決定。

羅智強也質疑,憲法法庭也提出有條件死刑合憲的部分,但現在已經經過三審定讞的死刑判決,行政院、法務部何時要執行合憲的死刑?

國民黨團指出,大法官做出死刑合憲解釋,但也做出對現在37名待執行死刑犯和未來判決死刑犯增加了許多執行關卡。他們要求法務部盡速清查37名待執行的死刑犯,合憲部分何時執行?同時要求最檢察總長不得對犯下人神共憤的重大刑案如殺警、性侵殺人、強盜殺人、分屍案的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此外,司法院、法務部必須建立嚴格精神鑑定單位和標準,不能讓未來判決死刑犯以精神疾病為由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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