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槍決伏法 賴清德:死刑是合憲的、沒違憲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被執行槍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強烈反應。總統賴清德17日到台中出席活動時強調,執行死刑是合憲的,呼籲社會大眾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
黃麟凱於2013年犯下殺害女友及其母親的罪行,2017年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昨晚10點02分,他在打了2劑麻藥後被執行槍決,法醫複驗後於10點23分確認死亡,曾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揭露原因,直言當事人已經不可能教化了,這是台灣自2020年4月以來首次執行死刑,受到各界關注。
針對死刑執行表示,賴清德17日到台中與家扶健兒圍爐時受訪表示,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執行死刑是合憲的,並不違憲。
賴清德說,非常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賴清德並期盼他的發言,能夠平息社會上的爭議,讓大家理解法務部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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