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後首例!未達「一致決」? 8死案改判無期
台北市 / 侯正倫 孫宇莉 報導
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後,要判被告死刑,就得符合重重限制,其中故意殺人需考量個案情節是否手段特別殘酷,犯罪情節嚴重才可判死,另外在程序上,包括偵訊時就要有律師陪同、第三審應強制辯護,保障被告權益,其中被稱為「魔王關卡」的就是合議庭3名法官必需「一致決」,法界人士也推測,這可能也是8死縱火案改判無期徒刑的關鍵。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8條人命葬身火海,二審因陳姓兇嫌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這也是死刑釋憲後首例改判逃死的案件,大法官許宗力(2024.09.20)說:「以死刑為最重量刑部分,僅得適用於個案且犯罪情節屬最嚴重。」
今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大幅提高死刑門檻,首先被告得符合故意殺人既遂,他的犯罪動機目的還有手段得「特別殘酷」,結果「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並符合「最嚴重的情節」以上皆是,才符合死刑要件。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說:「(大法官)那這個舉例的內容包含了手段的情況,是要達到無差別殺人,並且殺害的對象是要不分老弱婦孺,同時他的動機可能是要出於預謀犯案,這些綜合的情節判斷之下,才有可能被認為是所謂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不只犯罪情節,得符合相關要件,被告只要犯下涉及死刑的罪刑,偵查要有律師在場,案件三審要強制辯護,法官也一定要開庭審理,並且經過合議庭一致決,才能判死刑,也被視為死刑的「魔王關卡」,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說:「合議的過程裡面,三位參與審判的法官,那甚至到最高法院所有參與審判的法官,都要在案件上面達到死刑的認定,那這個門檻確實是滿高的。」
法界人士也推測,8死縱火案改判無期徒刑的關鍵,可能就是三名法官無法達成死刑「一致決」,陳姓凶嫌妻子姊姊說:「政策可以改得一派輕鬆,因為被害死的人不是你們的家人,講廢死不是由你們執政者說了算,最有資格說的是我們被害家屬。」案件還可上訴,是否會再逆轉,畢竟是8條人命,各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