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嫌罹思覺失調症判無罪 強制就醫條件研擬修法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被告因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各界譁然。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這不能歸咎於社會安全網破洞,該案須回歸精神醫療體系,衛福部也在研擬修訂精神衛生法。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中央社/資料照片)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中央社/資料照片)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宣判無罪,施以監護5年,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該案發生後,對於精神疾病患者強制就醫的條件是否該降低門檻,引發各界討論。

主責社福政策的林萬億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衛福部正在處理精神衛生法等相關修法議題,強制就醫條件其實已討論多年,現行精神衛生法規定,須患者有傷人或自傷之虞,可強制就醫最長2個月,出院後追蹤5年,但實務上判定強制就醫的條件不易拿捏。

林萬億指出,社會期待把強制就醫期程延長、追蹤密度加強,這些都可以討論,不過這並不容易,因為醫師沒有權力可以把病人強制關起來,如果患者堅持要離開不住院,醫院也無能為力。

林萬億說,強制就醫牽涉到人權議題,要強制就需要法律授權,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以後,其實是要求強制就醫的條件應該要更嚴格,與社會期待相反。他認為各國國情不同也應該納入修法的考量,衛福部針對精神衛生法修法已經開會過很多次,將會盡快進行。

另外,「小燈泡」母親、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日前表示,社會安全網究竟能否避免社會大眾受到傷害,政府應盡力防止被告再犯。

對此林萬億說,鄭姓男子一審獲判無罪,在上訴到二審與三審期間,社會擔心如果沒有羈押,回到社區中可能再犯。但社會安全網無法照顧所有的人,鄭姓男子目前並非社會安全網所負責的對象,還是要回到精神醫療體系中。

林萬億指出,過去因為小燈泡案,社會安全網整合各部會的資訊,將社區關懷對象擴大,把曾有兒虐、家暴、性侵害案件加害人前科的精神疾病患者,列為優先關懷對象,提高訪視頻率,避免再度發生憾事,政府也加強聘用心理衛生相關的社工人力,到今年年底可以增加到283人,4年來這些布建已經有產生預防效果。

林萬億說,但社會安全網關懷的前提,是有兒虐、家庭暴力跟性侵前科的精神疾病加害人,鄭姓男子的犯案對象為成年男性,「坦白講不在社會安全網裡」,社會安全網無法吃下所有的精神疾病患者。

他表示,思覺失調只要定時就醫與服藥,是很穩定的,不會自傷也不會傷人。鄭姓男子犯案前已停藥多時,需要家屬與醫院合作,真正讓他在精神衛生體系中穩定就醫、按時服藥,才不會再度攻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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