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蛋再現 農委會擬修法重罰、撤照

針對近期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於蛋行驗出芬普尼不合格事件,跨部會小組表示,截至昨(十九)日中午止,衛生單位累計出動五十七人次,並完成市售蛋品回收下架三三四八公斤(約五萬五八○○顆蛋),後續將由台北市衛生局監督業者將疑慮雞蛋全數退回台南市銷毀。 農委會主任委員林聰賢表示,為有效防範雞農一再違規使用芬普尼,將採取下列措施及精進作為,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一、未來發生雞蛋芬普尼檢測不合格之畜牧場,將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最高卅萬元之罰鍰,如果一年內再犯者將處五十至二五○萬元罰鍰。 二、針對過去一個多月以來檢測芬普尼不合格的四十七家蛋雞場,因屬高風險禽場,其雞蛋上市前均應檢附芬普尼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為期三個月。未來不合格蛋雞場比照辦理,所需檢驗費用由業者負擔。 三、農委會已著手研修畜牧法,未來針對造成重大食安事件之畜牧場,將立即撤銷畜牧場登記證書。 為避免農藥不當流用,農委會防檢局已於九月六日公告「四‧九五%芬普尼水懸劑」為禁用農藥,禁止該藥劑之加工、輸入、分裝、販賣及使用,同時廢止該產品之農藥許可證並命業者限期回收,且將聯合各地方政府加強該藥劑之市面查緝工作。 為從生產端落實食安政策,針對蛋雞業者將實施教育訓練,農委會已於九月十五日邀集學者專家召開教材編撰會議,將於九月底完成教材,並會同中央畜產會自十月起辦理至少四十二場之教育訓練課程,未參加訓練的養禽業者,將公佈於農委會網站芬普尼專區中。跨部會小組同時呼籲養禽業者,為避免往後再有類似案件造成產業損失及消費者疑慮,務必徹底改變生產模式及習慣,依據公部門提供之教育訓練課程及教材,生產安全衛生之家禽產品,以達產業永續發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