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闖紅燈撞警5萬交保 基層警痛批判太輕

毒蟲闖紅燈撞警5萬交保 基層警痛批判太輕

高雄市鬧區前天(19日)傍晚發生陳姓男子拒絕警方盤查,沿路飆速闖紅燈,當街撞上一名剛值完勤務返回派出所的警員,造成警員傷到頸椎第4節及第5節,昨天(20日)才動完手術,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毒咖啡包,發現車上有一名未成年少女,沒想到,大熱天警方賣命抓人,檢察官卻諭令嫌犯僅以5萬元交保,基層痛批,判太輕。

聲音來源:警車擴音器:「停車停車。」

警方追逐拒絕盤查車輛,但駕駛怎樣就是不停車,速度還越飆越快,在行經遼寧與吉林路口時,不管紅燈直接衝過去,碰了一聲,直接撞上了一台機車。特勤下車逮人,仔細一查發現,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竟然是自己的同僚,十全派出所的員警。

聲音來源:員警:「醒了啦醒了啦他被撞了之後,還一直嚷嚷說要回來值班,他還記得他要值班。」

被撞傷的警員林大雄,被撞後還說要回所內值班,從警22年,送醫治療後,發現他還傷到頸椎第4節及第5節,下半身沒有知覺,直到20日晚間進行3小時的手術,術後還要觀察。

撞傷員警的陳姓男子供稱,因為車內藏有毒品才會飆速逃竄,他車上還有一名未成年少女,沒想到,高雄地檢署開庭後,卻當庭諭令陳嫌以5萬元交保,讓警方傻眼。

聲音來源:員警:「我們不方便評論,只是對同事受傷感到很不值,去彈道比對那一天對啊,我們都是騎摩托車到分局,統一搭分局的車再到保五去。」

這樣的判決,基層也傳出不滿恐龍檢察官聲音。對此,高雄地檢署發出聲明,強調林姓員警,當時是騎自己的機車,也沒穿制服,車禍地點在交叉路口,難認定是故意衝撞,移送單位未以妨礙公務罪名移送,不符合刑法羈押原因,強調檢察官認為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萬元交保並無不法。只是再看一次,員警遭撞直接倒在路上,持毒嫌犯卻是5萬元交保,執勤員警沒穿制服竟然變成檢察官考慮的重點,也難怪讓警界超級傻眼。(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