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難定罪 藍委建議採零容忍標準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顏寬恒今天表示,毒駕罰則不輕,但恐因無明確認定不能安全駕駛標準,讓毒犯逃過重罰。建議參考香港「零容忍」標準, 驗出毒品反應,一律以毒駕處理。

蘋果日報7日報導指出,國道三號發生國道警車被追撞車禍,造成43歲警員陳啟瑞死亡。國道竹林分隊分隊長張明光表示,肇事的聯結車駕駛黃志龍坦承5天前有食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顏寬恒今天對此事件發布新聞稿表示,毒駕絕對不會比酒駕安全,要求政府應參考香港對毒駕採「零容忍」的標準,以從嚴修法和加重罰則雙管齊下的方式,讓吸食毒品者不要再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顏寬恒指出,現行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毒駕罰則並不輕,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於毒駕沒有明確客觀認定標準,即使檢驗出駕駛人尿液或血液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送辦,最後也可能法官方面因「無法認定不能安全駕駛」,而讓那些毒犯逃過重罰。

他說,香港早在6年前就已訂定毒駕零容忍的規定,只要駕駛人的血液、尿液中,被驗出毒品反應,不論是否影響駕駛能力,一律認定為違法,將受監禁、罰款和停牌的處分,認定標準簡單明確。依香港統計,這項規定實施以來,毒駕事件明顯下降,值得參考。

顏寬恒表示,毒駕猶如不定時炸彈,直接威脅到其他人生命與財產的安全,如何有效取締毒駕,已是檢警相關單位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未來他也將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遏阻毒駕一再發生。10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