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指挨告 竟辯稱中指抹藥想風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宜蘭1名林姓男子在今年3月與人發生行車口角,向對方比中指遭告妨害名譽,林男在接受檢方調查時,竟辯稱當時是因中指抹藥想風乾。檢方最後不採信,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公布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宜蘭1名林姓男子於今年3月14日下午1時,駕駛自小貨車在宜蘭羅東中山路二段道路上行駛時,為超越前方車輛,居然橫跨雙黃線。林男之後遭對向李姓駕駛喇叭示警。

林男竟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在李姓駕駛車輛經過時,將左手中指伸出窗外,以此侮辱李姓駕駛。李姓駕駛見狀大怒,將行車紀錄器畫面擷取,報警處理。

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林男在接受檢方偵訊時,坦承有伸出中指,但竟辯稱「因手指抹藥想要風乾,才將中指伸出,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

檢方認為,經調閱李姓駕駛的行車紀錄器,且有4張翻拍照片後,認定林男在遭鳴喇叭後比中指,罪刑明確,以公然侮辱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