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五倍券!全民普發6000元現金 行政院:外籍人士也能領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2)日正式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內容包括普發6000元的「經濟果實共享方案」。至於外籍人士是否也可以領取?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仍然可以發放6000元現金。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仍然可以發放6000元現金。(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仍然可以發放6000元現金。(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根據草案,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3800億元,得視經濟情勢,分期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規定限制。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尚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其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之限制。

羅秉成在會長記者會上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表示,包括全民普發6000元相關作業應該進行先期規劃與系統設計,等預算一通過就可以盡速發放。他也籲請立法院盡速通過特別條例,以符合人民期待。

全民普發6000元已確定不排富,至於外籍人士是否可以領取?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團隊有做討論,院長指示的政策方向,原則比照五倍券辦理,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外籍人士,仍然可以發放6000元現金。

根據先前《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中第4條規定,領用五倍券的對象除了現有戶籍國民外,還包括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香港或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

另外,還有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者;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者;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得在我國居留之外國人,且已依駐台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發給要點規定,領有有效身分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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