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的黑暗面

比特幣的黑暗面

比特幣的黑暗面。(夏明珠專題報導)

虛擬貨幣潛力無窮,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能因它而重新洗牌,不過它的黑暗面,也讓人無法忽視。

上個禮拜,匯豐銀行所涉及幫墨西哥毒梟洗錢一案,逃過了刑事起訴,狂飆的比特幣,再創歷史新高,這兩件事感覺上不像巧合,金融管理單位對銀行管控得愈兇,金錢尋求其他管道存放以及挪移的需求就愈高。

虛擬貨幣採取P2P、也就是點對點的交易模式,它的區塊鏈技術,提供給網路犯罪很好的掩護,因為不是法定貨幣,政府管不到,它的交易不需要經過諸如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類的中間人,增加了隱密性,因此也根本無從知道它的交易中,有多少需求,與犯罪活動有關。

比特幣以虛擬錢包的型式存放,只用數字代表,根據劍橋大學的研究,全世界大概有六百萬人,有比特幣錢包,愈來愈多零售商品,接受用比特幣支付,裡面也包括黑市上的毒品和武器。

有人用金融領域的西部荒野,來形容比特幣的世界,沒有人知道,它是誰創造的,由誰控制,它的隱匿性,確實給了犯罪活動許多可乘之機。

前年,全球最大網路黑市(絲綢之路)的創辦人烏布利希,被判無期徒刑,隱身在所謂暗網中的絲綢之路,提供一個隱藏的交易平台,這個平台,沒有授權進不去,搜尋引擎也找不到,在平台上,可以買賣毒品、武器、色情服務,甚至可以雇請殺手。所有交易都使用比特幣,同一年九月,一個名叫謝佛斯的美國人,因為一起金額高達一億五千萬美元的龐氏騙局被捕,這是第一起比特幣的證券詐欺案件。在他之前,曾經是全球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的Mt.Gox創辦人卡普雷斯被捕,他被控透過線上平台,虛增一百萬美元,到他的個人帳戶,而屬於投資者估計高達四、五億美元的比特幣,則不知去向。

今年五月肆虐全球的網路勒索軟體想哭,也要求受害人用比特幣支付贖金。諸如此類的案件,不可避免引發查禁比特幣的呼聲,甚至有人給比特幣冠上了罪犯貨幣的污名,不過資安專家形容查禁比特幣,就好像為了防治毒梟洗錢,要求廢除百元美鈔一樣,畢竟多數比特幣的使用者,都是守法的民眾,他們是基於隱私的考量,而使用比特幣,就像德國人喜歡用現金,超過信用交易一樣,這種想法其實很可以理解。比特幣類似現金,交易的方式又更加隱密,是否了解它背後的文章,以及潛藏的風險,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事實上,從過往歷次金融危機看來,又有誰能真正了解了金融交易中存在的風險。

有人為比特幣抱屈,因為,任何科技都有可能被不法份子利用,比特幣本身是無罪的。不分青紅皂白的查禁,只會扼殺科技的自由發展,執法機構該做的,就是把比特幣的學問,研究透徹,比方說,它能被用來做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極限,要如何突破它對犯罪偵查所形成的障礙。

除了弄清楚比特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以外,完善的管理也很重要。比特幣交易所Mt. Gox破產,促使日本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數位貨幣交易所納管。今年4月,日本政府讓虛擬貨幣交易合法化,並且開全球之先,發放執照給完成註冊審查的交易所,目前為止,已經發出十多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執照,還有十多家在審查當中。

2015年,七大國高峰會就已經針對預防虛擬貨幣被利用來從事洗錢等犯罪活動,達成過協議,歐盟正在研議的第四道反洗錢指令,也提出管控比特幣交易的條款。

在法規架構的過程中,也產生了是否該因應時代的變遷,重新思考商品定義的想法,日本現在就把所有可以用來交換貨物、服務或是兌換成法定貨幣的憑證,都視為合法支付工具,這裡面當然也包括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