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用鮮血 實驗加州減刑改革

加州首府沙加緬度夜店區4月3日街頭凌晨發生大規模槍戰,多名歹徒使用自動武器朝人群濫射,現場至少開了100多槍,造成6死12傷慘劇。這場屠殺後,警方說是幫派分子街頭尋仇,管制槍枝呼聲又再次揚起。但在很大程度上,本案是民主黨人用無辜百姓的鮮血,實驗他們改革加州刑事司法制度失敗的又一例證。

被捕的兇嫌前科累累,在加州對罪犯寬大的新法律第57號提案下,只服了一半刑期不到就提前出獄,且此前沙加緬度縣檢察長曾去函表示反對該嫌犯獲釋,卻無法改變加州懲教局的決定。這並非獨立事件,事實上早在2016年,就有至少2萬5000名重刑犯,因為民主黨的「德政」有資格提早出獄,至2022年這個數字可能要乘上好幾倍。

57號提案的本意是好的,它希望透過囚犯在獄中行為表現良好折抵刑期,讓「非暴力」的重罪犯改列為輕罪以提早出獄,早日融入社會獲得更生機會,讓監獄服刑人數減少,以符合聯邦要求,並節省納稅人開支。

但是,當民主黨人偉大的社會改革理想,一再被證明有重大漏洞和缺失,造成更多無辜生命和財產損失時,民主黨內卻絲毫沒有半點反省的聲音,反而顧左右而言他,責怪限槍法令寬鬆、警方執法過當導致反效果。民主黨人的確為加州納稅人省下不少監獄的開支,但卻是以人民的鮮血為代價。

其次,正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57號提案的正式全名是California Parole for Non-Violent Criminals and Juvenile Court Trial Requirements Initiative,看起來冠冕堂皇,但2016年投票時,99%的選民不會細看長達數十頁的提案全文,自然也不會知道,該提案規定所謂的「暴力犯罪」定義只有23項,除此之外,任何罪行都適用新法。

以此次沙緬度屠殺案兇嫌為例,他在2017年被宣判服刑十年,當時他強迫他的女友賣淫,女友不從被痛揍,他抓住女友的頭髮從屋內拖到屋外,再用皮帶抽打。而這樣犯行,在57號提案下,竟被認定為沒有「造成身體重大傷害」,而且不是「暴力犯罪」,加上在獄中「表現良好」折抵刑期,原來十年徒刑只服了一半不到,就在今年2月提前獲釋,前科累累的他馬上在4月涉嫌大屠殺案。

的確,涉嫌開槍殺人的是那些幫派分子,不是民主黨人。但如果幫派分子是主兇,當年那些鼓吹57號提案,矇騙選民上當的民主黨政客,如今難道心中沒有一絲愧咎嗎?有那一個民主黨政客出來說聲抱歉?還是他們從頭到尾都認為,無辜百姓的鮮血,是他們實驗加州減刑社會改革的必要代價?

在民主黨人主導下,加州先有2014年的47號提案,不但讓罪犯重刑輕判,同時偷盜950元以下財物免坐牢;接著又在2016年通過57號提案,讓大批重刑犯提早出獄。經過多年的「實驗」,加州刑事司法制度,已喪失了很多嚇阻罪犯的功能,同時「教化」罪犯的理想也達不到。加州民眾如果還不覺醒,早日更改這兩條惡法,還會有更多人會成為47號和57號提案「社會實驗」的無辜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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