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國道未超速卻挨罰 警澄清「未保持車距」

民眾質疑國道警方在搶錢嗎?有民眾投訴,當時他行駛在國道三號外線車道,時速82公里,明明沒超速也沒低於限速,事後他卻接到3000元的罰單,覺得很不公平。後來謎底揭曉,關鍵在沒保持安全距離。警方提醒,國道上應維持車速除以二的安全車距,以時速100公里來說,安全距離就是50公尺,以免受罰。

對此,有其他民眾表示,「當然無奈啊 ,那一條路如果是限速80公里,啊我按照速限,但是距離的話當然是現況為主。」

國道警方指出,國道上的安全距離就是當時車速除以二,以時速100公里來說,安全距離就是50公尺。而當時這名網友時速82公里,就應該拉開至少41公尺的安全距離。國道警局竹林分隊長表示,「調閱動態錄影資料確認違規,並未發現他前車變換車道插入的事實,未保持安全距離,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

高速公路追撞車禍多,而且大多都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釀禍,民眾開車上路可要遵守車距規範,以免危害自身安全又傷了荷包。

新竹/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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