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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連署加重虐童刑罰 法務部不採納:刑度違法.重複規範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的案件,引發社會對於虐童問題的關注,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虐童致死者,應處3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這項提案獲得超過13萬人附議,法務部昨(16)日正式回應「不予採納」,但也引發部分網友批評,法務部回應,提案的刑度已經違法,不符合比例原則,至於不准假釋,則得修改現行的假釋規定,需審慎研議修法。

聲援剴剴民眾(2024)說:「惡魔保母,唯一死刑。」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施虐致死,引發民眾憤慨,更關注虐童防制議題,有家長團體,號召民眾走上街頭,呼籲政府成立兒少保護部,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也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加重對虐童者刑罰。

超過13萬人附議,法務部在昨(16)日做出回應「不予採納」,引發網友批評,而攤開不予採納的詳細理由,針對民眾提案,虐童致死者應處3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死刑,意圖滅證者處死刑部分,法務部回應,刑度已經違法,而現行刑法也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另外還涉及重複規範,加重後的刑度高於故意殺人,不符合比例原則,不准假釋則需研議修法。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建議採有期徒刑30年以上之建議,因我國現行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就是15年,這部分的規定也與現行法規定不符,我國目前就假釋的規定,正在進行研修,相關的建議,本部都將列為本部未來修法的參考。」

法務部認為3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提案,已經超過法律所規定的有期徒刑上限,所以是不合法的,另外民眾還提議,針對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者,則處20以上有期徒刑。法務部則認為刑度於法不符,另外提案的對象年齡限縮,讓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沒有保障,不予採納的結果一出,有人表示理解也有人無法接受,修法與否及如何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心,持續引發正反論戰。

法務部主張對此種犯行,應予以嚴懲重罰。所以本部尊重提案之建議,仍將廣納各界意見,納入未來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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