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檢舉「鏡電視」申設 蔡清祥:依法偵查,不因偵字或他字有不同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質疑「鏡電視」申請執照案恐有不法,日前向法務部檢舉,法務部則將檢舉函發交士林地檢署偵辦;不過蔡壁如質疑,為何僅簽分「他字案」偵辦,而非「偵字案」?法務部長蔡清祥今(6)日受訪則表示,不管是分「他字案」或「偵字案」,在檢察機關都是一樣的處理,都是依法在偵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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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質疑法務部,為何鏡電視申請執照案分「他字案」而非「偵字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都是依法偵察」。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蔡清祥等官員報告,並備質詢。

針對鏡電視案,蔡清祥表示,這都已經由執法機關依權限處理當中,行政部門當然由權責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刑事部分由檢察機關依法處理當中。

對於蔡壁如質疑為何是分「他字案」?蔡清祥說,不管是分「他字案」或「偵字案」,在檢察機關都是一樣的處理,都是依法在偵查當中,並不會因為分「他字案」或「偵字案」而有所不同,這是依照分案要點來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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