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班機延誤逾5小時 退票將免收手續費

民航局:班機延誤逾5小時 退票將免收手續費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民航局預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針對航空公司暫停或終止航線,訂定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並增訂航空公司航班延遲起飛超過一定時間,旅客可申請退票,無須負擔手續費。(邱紀維報導)

鑒於復興航空去年無預警倒閉,考量航空公司暫停或終止航線,影響已訂票旅客權益。民航局參考日本作法,將在「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中規範航空公司如果打算暫停或終止國內或國際航線,未來應提出已訂位乘客的後續處置安排及消費者保護措施,並向民航局申報、轉送交通部核准,經核准後才能在60天內實施。

另外,民航局也參考歐盟規定,未來若航空公司航班延遲超過5小時以上,而乘客並未接受航空公司其他安排,就可向原售票單位辦理退票,而且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續費。違者可罰60萬元到300萬元。全案最快可望9月實施。

民航局表示,完成修法後將要求各航空公司落實以上法令,針對停飛航線及航班延遲相關資訊,未來應及早在網站或其他管道充分公告,對於補償、退票流程等消保措施,也應該充分揭露,供消費者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