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性騷擾案件 勞動局:違反《性平法》

▲台北市長蔣萬安接受市政總質詢(圖/記者邱新博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接受市政總質詢(圖/記者邱新博攝)

[NOWnews今日新聞]民進黨性騷擾案件連環爆,台北市勞動局1日時也發文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於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對此勞動局長高寶華證實,民進黨今有回電表示資料還在整理中,還沒有書面回函;至於會不會催繳,高寶華說當然會,但若遲遲不提供書面資料,將就現有資料召開性平會審查。台北市蔣萬安則說,程序會繼續推進,若該開罰就開罰。

台北市議會今(5)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北市議員張斯綱質詢民進黨近日連續爆發的性平事件,勞動局有沒有得到書面回函?高寶華表示,今天下午有收到民進黨回電表示,資料非常多要整理,還沒有收到回函。

張斯綱追問,那有沒有辦法去Push(催繳),高寶華回應,會再去做催繳,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若不給予書面資料,將會依照現行所蒐集的資料來審查,將對民進黨有不有利的情況發生,所以也希望能盡快給予相關資料。

張斯綱再問,民進黨中央會不會無限期繼續拖下去,而勞動局拿他們沒辦法?高寶華說,審查委員會會在6月下旬的時候召開,對於民進黨中央會不會給資料,他沒辦法幫他們做答,他們自己要思考這件事情。

而蔣萬安則強調,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程序會往前進,發文限期就是5天,今天沒有回覆,依法就是召開性評審查,依照所掌握事實開會討論,該開罰就開罰,也絕不容許無故拖延,會要求限期回復

後續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則詢問高寶華,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僱用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 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以現在的已知事實,民進黨中央有沒有違反的規定?

高寶華表示,在相關的報導當中,有很多人已經承認當時沒有處理好,《性別工作平等法》很清楚規定,事發當時就要做處理,但是當時沒有做有效處裡的話,就違反的相關規定。蔣萬安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13條規定,的確是違法,若沒有得到民進黨中央的補充或說明將依照規定開罰。

更多 NOWnews 今日新聞 報導
分析:日本頒布新禁令 打亂中國晶片自主
性平事件衝擊大 賴清德再提三指示「讓社會看到檢討改進決心」
大反攻在即 烏克蘭國防部籲民眾協助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