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北市敗訴定讞 北市府:尊重法院判決

有關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因不服台北市政府核定的更新計畫等案,提出行政訴訟,北市府經一審敗訴後提請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雖表遺憾,但尊重法院判決,並加強審議法院判決重點。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全案緣於建商森業營造在民國95年申請報核變更事業計畫及擬定權利變換計畫案,台北市政府核訂實施後,森業營造102年再提出更新事業計畫及變更權利變換計劃案,台北市辦理聽證程序後,審議通過並核定實施。

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不服台北市政府核定行政處分,向法院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間判北市府敗訴,北市府不服提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最高行政法院公布結果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法院見解,但同時表達遺憾,在依法行政的原則,為維護並保障各方權益,將加強審議法院判決重點。更新處說,後續會邀集法務局及建管處組專案小組,全力協助處理後續行政程序,且後續審議會針對判決內容提及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提列方式等進行詳細討論,並納入審議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