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裕興18號漁船10人失聯案 檢:應為天災釀禍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日電)宜蘭蘇澳籍漁船「永裕興18號」去年底在夏威夷附近海域發生船上10人失蹤案,船隻之後被拖回蘇澳由檢方調查。檢方今天表示,船上未發現刑案跡證,事故應天氣災害造成。

「永裕興18號」漁船去年12月30日在夏威夷附近海域一度失聯,當時沒有發出求救訊號,船東今年1月1日通知蘇澳區漁業電台請求協助,船上共有1名李姓台灣籍船長、9名印尼籍船員行蹤不明。

美方定翼機之後於1月2日在海上發現「永」船漂流,經台灣籍其他友船漁民登上「永」船後,發現10名船員未在船上,下落不明。

「永」船在友船拖帶下,3月8日返回蘇澳港,由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調查。

宜蘭地檢署今天表示,經承辦檢察官指揮勘驗及調查,「永」船船身有多處結構損害的情形,應是遭多次、多方向的風浪侵襲造成,且船上未發現有與凶殺、刑案相關跡證。

檢方指出,經比對航行資料,「永」船當初信號異常失聯時,有爆發性的天氣災害,暴風半徑達750浬以上,船隻當時應航行在暴風圈內。綜合相關事證,這件事故應是遭逢天氣災害造成,未能認定與刑事犯罪有關,全案簽結。(編輯:張銘坤)11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