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孔廟免收地租 居民告違憲不符政教分離原則

(中央社東京23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沖繩縣那霸市內的孔廟每年舉行祭孔,被那霸市政府視為傳統文化,免收土地使用費。但有居民認為,孔廟屬於宗教設施,不收地租違反憲法「政教分離」原則,一狀告上法院。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此案一審與二審都判原告市民勝訴,認為那霸市政府應收取租金,明天最高法院將三審宣判,引起各界關注。

那霸市的孔廟稱為「久米至聖廟」,位於那霸市松山公園內,占地1335平方公尺。

中國明朝時期,被稱為「久米三十六姓」(閩人三十六姓)的福建人,從中國遷居琉球(沖繩),其子孫成立一般社團法人「久米崇聖會」,負責管理經營至聖廟,每年舉辦祭孔典禮等活動。

久米至聖廟原建於17世紀,二戰時期遭焚毀後,於他處重建,2013年遷至離原址較近的松山公園內。管理公園的那霸市政府,當年除了核准至聖廟遷址,也決定免收每個月48萬日圓的土地使用費。

不過2014年那霸市政府與至聖廟續約,繼續維持免地租措施時,部分那霸市民認為,孔廟是宗教設施,那霸市政府不收地租是違反憲法規定政教分離的原則,一狀告上法院,且一審與二審法院都維持相同見解,認為市政府不應援助特定宗教,判決那霸市政府違憲。

報導指出,日本國憲法20條規定,宗教團體不得接受國家賦予特權、國家不得進行宗教活動;憲法89條也規定,公款不得用於為宗教提供方便。

最高法院過去曾有兩件不符政教分離的違憲判決,不過2件判決的對象都是日本神道教。

一是愛媛縣靖國神社的祭祀費(玉串料)訴訟案,最高法院1997年判決,縣政府牽涉特定宗教團體的宗教祭祀活動,屬於違憲行為。

二是2010年的「空知太神社訴訟」,法院判決北海道砂川市將市有土地無償提供給神社使用,屬於將公款用於宗教團體並賦予特權的違憲行為;判決並指出,神社活動雖然有促進地區親近的意義,但神社本身屬於神道宗教設施。

這次的孔廟訴訟案中,那霸市提供土地給孔廟使用,與上述空知太神社案件類似,但政教分離原則對神道教以外的對象提起訴訟,本身非常罕見;儒教是否屬於宗教,也有討論的空間。

被告那霸市政府主張,儒教沒有宗教性,孔廟屬於觀光資源,且有社會意義,祭孔是沖繩文化的一部分;管理至聖廟的久米崇聖會也並非宗教法人,認為孔廟不屬於宗教設施。

不過一審與二審都認定,孔子廟的祭孔活動,是將孔子神格化的儀式,孔廟屬於宗教設施;最高法院的三審判決會如何認定孔廟的的屬性,可能將成為判決重點。(譯者:顧荃/核稿:劉學源)11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