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積極爭取相關資源 持續努力改善全體檢察官工作環境
法務部表示,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案件負擔,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109年核准增員11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26人)、110年增員187人(檢察官15人、檢事官65人),之後更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規劃分四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檢察官50人、檢事官250人),業經行政院核准,其中111年增加215人(檢察官30人、檢事官95人)、112年增加14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67人);另外,透過遴選律師、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借調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業務,多元充實檢方辦案人力。
法務部表示,就「劍青檢改」聲明詐欺案件數量遽增等問題,將責由臺高檢署與警政署、經濟部、通傳會、數位部及金管會等機關,進行橫向聯繫強化落實打詐綱領、整合打詐量能;並由臺高檢促請警政署落實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所規定之告誡程序,期能使洗錢新制穩健上路緩解案量。此外,為使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警政署於六月十六日函令各警分局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針對同一被告幫助詐欺案件,統一由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移送偵辦。法務部近期將召開檢討會議,瞭解上開總歸戶計畫有無落實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修正,期儘速有效降低詐欺量。
為使檢察官全力辦理一一三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法務部已於九月十九日通函各檢察機關,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2月15 日止,暫停實施「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各項檢察官辦案期限管考,期能藉此減輕檢察官辦案負荷。
因應打詐業務,法務部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併行,進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初步執行至113年底,各地檢署均已開始招聘,法務部亦已提出工作項目指引。法務部表示,為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於近期召開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研商會議,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有效打擊犯罪、疏減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