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院裁定 拉威爾是「波麗露」唯一作者

(中央社法國南泰爾28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法院今天裁定,拉威爾(Maurice Ravel)是古典音樂名作「波麗露」(Bolero)的唯一作者,這對拉威爾後裔與宣稱協助該曲創作的人後代,皆有版權收入上的影響。

法新社報導,巴黎郊區南泰爾(Nanterre)的法院,駁回有關「波麗露」是拉威爾與俄羅斯著名舞台設計師貝努瓦(Alexandre Benois)合作完成的主張。法院在聲明中表示,這部作品「因此仍屬於公共財產」。

拉威爾的「波麗露」是於1928年在巴黎歌劇院(Paris Opera)首演,這首樂曲從一個簡單的主旋律,漸次重覆堆疊起壯麗的最高潮,問世後立即成為經典名作。

拉威爾於10年後去世,後人自此曲賺取了數以百萬計美元,直到著作權於2016年到期,作品成為公共財產。

在法國,作曲家過世後,著作權有效期限為70年,不過為了彌補二戰期間的損失,又會增加一些年限。

但負責設計「波麗露」原始演出的貝努瓦,他的後人堅持貝努瓦應被視為共同作者。

貝努瓦的後人要求分享「波麗露」的版權收益,而且由於貝努瓦是在1960年去世,這將使「波麗露」的著作保護延伸至2039年。

代表貝努瓦遺產權益的律師2月告訴法國的法院:「『波麗露』是專為芭蕾舞創作,不應被視為一首獨立的管弦樂作品。」

代表拉威爾遺產權益的律師,支持「波麗露」是拉威爾與貝努瓦「共同創作」的說法,尤其是因為這將讓他們再次開始自「波麗露」的使用中收取版權費用。

提出此主張的一方以多份文件舉證貝努瓦是「波麗露」的共同作者。

但此案的另一方是法國作者、作曲者和音樂出版者協會(Sacem),他們認為上述主張是基於「歷史虛構」。協會引用拉威爾在1929年簽署的官方聲明,認為拉威爾是「波麗露」的唯一作者。

協會委任律師德林格(Yvan Diringer)今天向法新社表示:「這是一項論證充分的裁定,仔細審查了提陳法庭要注意的所有資料。」

協會的法律團隊表示,相關版權曾每年帶來「好幾百萬歐元」,不過在2011年至2016年間,此一數字已降至每年13萬5000歐元左右。

法院還命令拉威爾後裔卡斯特爾(Evelyne Pen de Castel)支付協會象徵性的1歐元,「用以賠償因濫用著作人格權所帶來的損害」。

代表拉威爾遺產權益的律師維爾肯 (Gilles Vercken) 表示:「我們正冷靜地分析法院的裁定後再回應媒體。」(譯者:屈享平/核稿:盧映孜)11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