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公寓臭蟲肆虐 華婦搬逃

謝姓老嫗五年前與兒子移民來美,租住法拉盛三福大道(Sanford Ave.)一棟公寓。自從去年9月鄰居裝修後,家裡臭蟲肆虐,即使每月自掏腰包花費50元費買藥殺蟲,也未見好轉,每日半夜2時痛癢難耐,決定提前解除租約,挨罰也要搬離這公寓。律師指出,房東有責任清除臭蟲,若不處理,房客可向市府投訴。

謝太太日前在皇后區公共圖書館「移民服務與租客權利」講座中表示,她五年前從上海隨兒子一起移居紐約,滿心期待在美生活能比在中國舒適。她同兒子分租三福大道一房一廳公寓樓,月租為1950元,並從去年3月簽有兩年合約。謝太太說,從去年9月開始發現臭蟲問題,懷疑是鄰居家裝修帶入,曾多次通知管理人員,但對方僅給她除蟲藥水自行處理,沒有找任何專業殺蟲公司。

由於處理不當,家中臭蟲在夏季肆虐,即使每月付30元到50元不等的費用自己買藥殺蟲,仍難以清理。謝太太表示,臭蟲不斷叮咬母子倆,痛癢難忍,從半夜2時到早晨7時,他們都無法入睡,全身都是紅腫。除了臭蟲外,樓中更驚現鼠患。儘管租約要等明年3月才到期,她決定提早搬家,甚至不排除回到上海,「我和兒子英語水平都不高,每次和管理公司交涉都不能解決,希望能把臭蟲問題解決再搬,以免下一個住戶受害」。

紐約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MOIA)人員傑金斯(Isaiah Jenkins)表示,謝太太描述的臭蟲問題屬於衛生局(DOHMH)管轄,她可通過311的中文服務投訴房東。

朱益民律師表示,房東需向住客提供適合居住的住房,清除臭蟲是房東的責任。除非房東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臭蟲是房客帶入,否則有義務將其清除乾淨。他還指出,臭蟲或其他蟲災、鼠患影響民眾正常生活,房客有權拒付房租。他舉例說,曾有客戶用2250元租住兩室一廳的公寓,入住後客戶多次在房中發現蟑螂,告知房東後對方未及時處理。該租客拒付四個月的房租,被房東告上庭後,法官以房屋不適合居住為由,僅讓房客支付三分之一的欠租,並免費在該屋又居住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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