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預告期未達60天? 台灣美國商會:既簽了台美倡議、更盼盡快落實

台灣美國商會會長施立成今(7)日表示,樂見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簽署,但接下來怎麼落實與執行,我們希望看到更多具體藍圖與時間表。

台灣美國商會執行長張韶韵也說,尤其針對台美倡議「良好法制作業」一項,關於法案預告期60天的落實,這是最基本,也很重要的。

台灣美國商會在「2023年白皮書」指出,台灣在2016年通過60天公眾評論期的規定,但實際執行並未符合預期。無論是會員企業頻頻反 應,或是本期白皮書許多委員會議題所述,有太多法規執行前,並未充分對外通知,有時甚至完全沒有通知。

執行面之所以有落差,在於函令允許「法律草案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者,得免為公告周知」,但幾乎任何法規都可能在某程度影響貿易與投資,因此不應狹義詮釋評論期規定。

另一個漏洞在於,若屬於「緊急情況」,法規可以不受60 天評論期的限制。寬鬆詮釋這樣的豁免權,容易打開濫用的大門。

美國商會敦促密切監督公告及收集意見之過程、取消「若與貿易、投資或智財權無關」之例外,並公布實際緊急情況的明確定義。遇到政府機關不符合60天評論期規定時,應該詳實說明原因。美國商會已向國發會表達關切,強調確實執行此一關鍵程序的重要性,方能達到良好的法規制訂原則。

台灣美國商會表示,透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台灣的政策與法規有機會接軌國際最佳實務,進而提振經濟活力。

儘管所有類別都很重要,但最關鍵者莫過於「建立良好的法規實務」。美國商會認為,倘若這個領域出現進展,將有助於解決白皮書中諸多待解議題,乃至於創造出難能可貴的機會,激勵產業發展與經濟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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