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43)—太極門被非法課稅是檢察官製造逃漏稅假象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所有執法者必須掌握調查犯罪證據,不能介入犯罪證據之產製(無罪推定原則),否則即是枉法栽贓。他指出太極門被非法課稅案,是檢察官逕自以犯罪調查,卻於派查當日即先斷定,再抹黑製造假證詞,存款餘額僅61~62萬元,卻於起訴書誇大5000倍為約32億元補習班學費,公布於媒體,製造逃漏稅假象,所有租稅構成要件都非法定之自擬虛構;且6年度中,5年度補罰金額已更正為零,僅留81年度,但去年行政執行署卻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用專責查核大額逃漏稅人員從未聽聞之違法查稅手法,既逾越了部會職掌,更毀壞法治及依法課稅原則,造成強徵民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