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43)—法學專家疾呼 建立客觀公正的檢察官體系

法務部4月16日公布新任檢察長名單,遴選期間共有37人競逐,檢察長人選成為新聞焦點,引發社會大眾對檢察長人選的品德、操守或能力之關注。檢察長具有對案件的指令權,對檢察官是一種權力制衡,但若是不適任的人選當上檢察長,所動用的權力非同小可,未來的檢察體系堪憂。4月8日上午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何志偉辦公室協辦「檢察官制度的轉變與改革」記者會於立法院中興大樓一樓舉辦,法學專家呼籲慎選優秀的檢察長,建立客觀公正的檢察官體系,立下法治的重大里程碑。

本專題深入系列報導

●檢察長必須為全體檢察官之表率

●檢察官的約束必須比法官嚴格

●太極門被非法課稅是檢察官製造逃漏稅假象

●檢察官淪為統治者工具?

●違法檢察官無法淘汰重傷司法威信

●懲處侯寬仁沒有追訴時效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