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王鬧翻前東家遭控「8言論」誹謗!他獲判無罪首發聲: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人氣網紅「波特王」因撩妹語錄躍上眾人視野,後續還與總統蔡英文合作拍片,可見其影響力,不過他在去年6月時突然與前公司聚暘媒體鬧翻,並槓上前老闆「火星叔叔」,雙方在網上多次隔空開火,聚暘因此自訴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所言屬實,判決無罪。波特王今(6)日也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人氣網紅「波特王」與前公司聚暘媒體鬧翻。(圖/波特王好帥 臉書)
人氣網紅「波特王」與前公司聚暘媒體鬧翻。(圖/波特王好帥 臉書)

波特王去年6月離開前公司聚暘媒體後,先是自請移除臉書專頁「波特王 Potter King」的管理權限,接著自創粉專列出多條證據,指控聚暘媒體違約欠款。他也還原和前東家恩怨,直指是聚暘不滿他先前「粉紅月報」影片的內容,限制其發片數量。

聚暘媒體老闆「火星叔叔」李咸臻(原名:李秋良)隨後怒斥波特王造謠。李咸臻認為,波特王影片中有8段言論內容不實,包括「小粉紅時事影片被前老闆限制拍片數量」、「前公司利用他的肖像來賺錢」、「YouTube頻道分潤公司沒分到錢」、「波特王幫公司賺上億」、「前老闆買了4間房子,2間辦公大樓的辦公室,還換了1台賓士休旅車」、「業配款項沒給,公司還是欠我錢」、「長達512天公司都沒有將原本該按月分潤的款項給他」及「買房爭議」。

聚暘媒體老闆「火星叔叔」控告波特王誹謗。(圖/Mars火星叔叔 臉書)
聚暘媒體老闆「火星叔叔」控告波特王誹謗。(圖/Mars火星叔叔 臉書)

火星叔叔為此自訴妨害名譽。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發現,雙方確實曾針對減少影片數量做討論;肖像賺錢部分,波特王雖月領1萬2千元替公司擔任形象店長,但確實沒拿到售出商品分潤,且前公司總監也作證,火星叔叔的確有指示頻道收益由波特王直接領走,不需額外與公司分潤,因此認為波特王所言並無誹謗之意,皆為真實。

此外,關於聚暘欠波特王款項的部分,法官認為,中國公司確實已把業配款項滙給聚暘分公司,但公司入帳後並未將錢分潤給波特王。高雄地院綜合相關事證,以波特王所言都有所依據,一審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波特王今日於臉書說明對判決結果的心得。(圖/波特王好帥 臉書)
波特王今日於臉書說明自己對判決結果的心得。(圖/波特王好帥 臉書)

波特王今天透過臉書表示,五月底法院就通知判決結果了,當時就知道自己無罪,因前陣子太忙,沒時間對外公布,「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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