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研擬性工作合法化 非自願從事視為人口販運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19日專電)泰國研擬讓性工作合法化,政府部門正在草擬法案,設立從事性工作者的最低年齡限制以及業者必須遵守的法規內容,政府也會成立保護中心,確保性工作者不會遭到剝削。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正在草擬一份法案,要讓性工作合法化,等草案研擬完成後,將送交5月國會大選之後成立的新內閣審議。

法政大學(Thammasat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納隆(Narong Jaihan)透露草案內容包括設定性工作者以及使用性服務者的最低年齡為18歲,業者必須向自己所在地的政府登記並申請執照,執照一次發3年,如果沒有違規可以繼續申請。

如果有任何業者違背法規,將面臨法律責任,如果有低於18歲的人牽涉到性交易,他們的父母也會面臨法律責任。

性工作者必須是自願從事性工作,如果有人強迫他人從事性工作,將被視為人口販運;性工作者將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也可以加入社會安全計畫,此外,政府將成立保護中心,避免性工作者遭到剝削。

婦女事務和家庭發展局局長菁塔娜(Jintana Chanbamrung)表示,草案內容徵詢了警方和性工作者的意見,重點在於保護性工作者,而不是把他們視為罪犯。(編輯:黃自強)1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