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槍殺案原30萬交保逆轉 共犯周昱帆改裁收押禁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遭槍殺棄屍,泰國警方針對涉案的四名台灣男子,發布追緝,其中共犯周昱帆搭機返台後,遭警方帶回偵辦,一度被依殺人等罪聲押,但法院裁定30萬交保,如今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交保,北院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兩個多小時審理,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身穿軍綠色大衣,外加帽子口罩,涉嫌犯下泰國槍殺案,嫌犯周昱帆30萬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周昱帆在親友團陪同下,重新回到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上個月25日,潛逃泰國的台灣通緝犯石茂強,驚傳遭槍殺棄屍,泰國警方針對四名台灣人,以及一名泰國女子,發布追緝,其中共犯周昱帆,26日從柬埔寨返台,馬上遭帶回訊問,根據了解,周昱帆知道友人疑似槍殺石茂強,但否認行凶,澄清自己沒參與談判,也不知雙方有何糾紛,因為有聽到槍聲,擔心遭滅口,才搭機返台。

泰國槍殺案原30萬交保逆轉 共犯周昱帆改裁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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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共犯周昱帆,北檢認為他曾清理血跡,卻避重就輕,加上與泰國女共犯說詞不一致,避免勾串、逃亡及滅證,聲請羈押,但北院審酌他從柬埔寨主動回台,針對涉案情節主動供述,還配合採集生物跡證,加上手機已扣案,承諾願配合調查,訊後裁定30萬交保,只是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以最輕本刑5年以上且犯罪嫌疑重大,認為有「逃亡、滅證或勾串共犯」之虞,是否得以具保,尚有「究明確認」必要,撤銷交保。

泰國槍殺案原30萬交保逆轉 共犯周昱帆改裁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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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順利交保的周昱帆,這回似乎沒有如他所願,再次交保,北院重開羈押庭後,激辯兩個半小時,法官依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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