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祖產擺爛 外交部該追回

中國時報【中國時報╱范正祥╱新聞分析】

我在韓國的土地疑遭華僑占用或不當管理,事件經監察院在民國102年糾正後,雖有追回少數幾筆土地,但其實是「抓小放大」;且到底有多少人占國家便宜,中飽私囊,外交部始終沒頭緒,任由國家祖產變爛帳。蔡政府若自詡廉能政府,是該好好查查裡頭,到底有多少藏汙納垢。

徹底清查 不能得過且過 我國在韓國的不動產問題相當複雜,外交官員護產作為一旦積極,動輒就被有心人扣上「與僑界關係陷入緊張」的大帽,甚至回國參奏一本,影響仕途;或被施壓暗示,「中華民國國旗將來要在僑社活動出現,恐怕會越來越困難」。加上過去也曾發生過我國駐韓外交官因處理國產問題被毆打的暴力情事,有勇氣和使命感敢碰這燙手山芋的外交官實在不多,多半選擇得過且過。

長久以來,海外國有土地處理傳爭議,最便利規避國內管理的託詞,就是搬出考慮他國政府態度、僑情、大陸介入等因素,整個模式就是一再套用推卸給國家處境艱難,最後扯出中共打壓的因素。

中華民國海外國有財產,有無藉「委託管理」之名被華僑無權占用,或許各說各話,但若看到列在中華民國國有資產名下房舍被出租後,租金進私人口袋,廉能政府難道不該查一下。

同時,在監院歷經2年調查後,也對外交部及駐韓代表處提糾正,但5年過去了,至今解決多少房產,國有財產是否完全復歸中華民國,似乎有限。對此,監院是否應再好好調查一下,是否外交部有人行政怠惰?又是否懲罰的不夠?

藏汙納垢 是否行政怠惰 我國在首爾明洞精華區的23筆土地為例,與其「委託管理」,貽患無窮,不如來日整建蓋棟幾十層大樓,把我國駐韓代表處搬入此大樓,既可省下龐大租金,也可將一些愛國華僑團體安排大樓內,讓文化團體或僑校組織進駐,形成一個中華文化館,也可開放部分樓層供商業或台商租用,讓土地資產永為國有。

更重要是,從這起案例看,我政府在其他國家土地是否也有類似情況,也應藉此一併清查,讓祖產能「國有國用」,避免再遭私人不法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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