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海務技工長時間滯海服勤 將討論納責任制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日電)海巡署海務技工因工作特性需長時間滯海服勤,加上在海上人力調度不易,因此向勞動部申請納入責任制工作者,盼能突破每月46小時加班工時上限,讓工時更彈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24日上午將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海務技工是否納入責任制工作者。

黃維琛表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出申請,由於海巡署艦隊分署的海務技工工作特性較為特殊,任務包含執行海域執法、維護漁權、海洋保育、海洋事務及救生救難任務等。

黃維琛說,由於每趟出勤任務5天到10多天不等,若在海上需要加班或是要勤務調度,不像在陸地上,可以隨時替換人力,因此規定每個月46小時的加班時數對他們調度人力來說較為困難、不方便。

黃維琛說,下週一將邀請諮詢會委員討論海巡署艦隊分署的海務技工是否適合納入責任制、打開加班工時上限,屆時也會請勞方代表出席表示意見。(編輯:管中 維)1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