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湖莊園「搜索令」解封 引用3項刑法法條

授權聯邦調查局(FBI)8日搜查川普佛州宅邸海湖莊園的搜索令在12日解封並公開;搜索令中列出三項刑法法條作為調查基礎。此內容顯示,發布搜索令的地方法官認為有可能的理由相信,FBI的搜查將發現所有三項罪行的證據。這些罪名若都成立,每項都可能面臨3至20年監禁以及罰款。

川普本人拒絕主動公開這些文件,但並不反對文件被公布;他說,從他家查獲的物品清單列出的材料,他都已解密。但FBI清單中有多個緩存文件,與其他政府文件一起被描述為最高機密。即使川普確實認為這些文件在其總統任期結束前已解密,但三項罪行都取決於文件是否屬於機密。

間諜法 涵蓋對機密不當處理

法官列出的三條刑法的第一條,是美國法典第18節第793條(Section 793 of Title 18 of the U.S. Code),較為人所知的名稱是「間諜法」;它將未經授權保留或披露可能用於傷害美國或幫助外國對手的國防相關訊息,定為刑事犯罪;每項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間諜法」不僅限於為外國勢力從事間諜活動,還廣泛涵蓋了對安全相關機密的不當處理;政府經常用它來起訴向新聞媒體洩露信息的官員。政府沒有說明調查人員認為川普在海湖莊園保存了哪些具體文件,也沒有說明他們在那裡發現了什麼。物品清單含糊不清,例如多次提到「雜項絕密文件」。

第1519條 銷毀或隱瞞文件行為

搜索令援引的其他兩項法律與國家安全無關。第二項第1519條是一項阻撓法,乃《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的一部分,是2002年國會在安然(Enron) 、安達信(Adelphia)和世界通訊(WorldCom)等公司發生財務醜聞後頒布的監管法規。第1519條規定在聯邦部門管轄範圍內,「意圖阻礙、阻礙或影響任何事項的調查或適當管理」的銷毀或隱瞞文件或紀錄的行為,每次犯罪最高可判處20年徒刑。

第2071條 盜竊破壞政府文件行為

搜索令引用的第三項法律第2071條,將盜竊或破壞政府文件定為刑事犯罪。聯邦法院或公務辦公室保管任何記錄或文件,若有任何人故意和非法隱藏、移除、毀壞、偽造或銷毀它們,就構成犯罪;每次犯罪可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FBI調查人員被授權扣押「2017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川普的總統任期)期間創建的任何政府和/或總統紀錄,以及任何有關故意篡改、破壞的證據,或隱瞞任何政府和/或總統紀錄,或任何帶有分類標記的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第2071條對任何定罪的其中一項處罰是禁止被告擔任聯邦公職。由於各方普遍預期川普打算2024年再度參選總統,此規定尤其受關注。但許多法律專家認為,根據第2071條的任何定罪都不太可能阻止川普再次參選。最高法院裁決顯示,誰有資格擔任總統的標準已由憲法規定,國會不能根據刑法改變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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