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離岸風機開發案 環署初審通過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海龍二號及海龍三號離岸風機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多位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提出的數據詳細,因此全案建議通過、送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會議確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海龍二號風力離岸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海龍三號風力離岸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等兩案專案小組第2次聯席初審會議。

根據開發單位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海龍二號風場(潛力場址19號)位於彰化縣外海,離台灣本島最近距離約45公里、面積59.2平方公里;海龍三號風場(潛力場址18號)位於彰化縣及澎湖縣外海,離台灣和澎湖本島最近距離分別約50、40公里,面積85.2平方公里。

兩風場皆已避開漁港、濕地、保護礁區等,兩案裝置容量也都採用套筒式基礎,單機裝置容量介於6至8百萬瓦(MW),年淨發電量海龍二號預估1年約有1450百萬度;海龍三號預估1年約有1681百萬度。

此開發案在6月30日第一次初審會議時,開發單位遭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環評委員)批評沒有誠意,包含生態、地震災害等衝擊都沒有說明清楚,因此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在今天的會議上,多數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提出的資料及數據詳細,因此要求開發單位須提出繁殖及遷徙季節遷移性鳥類的飛行高度與路徑等長時間背景調查規劃,並評估監測鳥類活動高度的可行性,另補充風機設置與原生物種結構改變等相關資料後送環評大會審查。10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