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與台船環海攜手合作簽訂合約

海龍離岸風電計畫21日上午與本土公司「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簽訂台灣首宗大型統包工程計畫優先承攬商合約,為台灣離岸風電工程本土化邁向另一個重要且務實之里程碑。 「海龍離岸風電計畫」為加拿大獨立能源供應商北陸能源(NPI)及新加坡玉山能源及日本三井物產聯合開發台灣彰化外海海龍風場二號與三號風場(風場編號為18號及19號),簽約商「台船環海」則為台灣國際造船公司與歐洲比利時DEME Offshore公司共同投資之本土化公司。 海龍計畫辦公室與台船環海簽訂之大型統包工程計畫,工作內容為水下基礎及海底電纜EPCI統包工程(設計、採購製造、運輸及安裝),另再含風力機運輸與安裝作業合併為一大型統包工程BOP (Balance of Plant) 計畫,為台灣唯一在地化統包工程計畫。 海龍計畫團隊自遴選階段即與台船環海密切之合作;尤其在配合政府工業局於風機與基礎製造產業及能源局離岸海事工程在地化政策下,海龍計畫團隊與台船環海自今年2月便與台灣鋼構生產及海事工程相關供應鏈進行專業性及全面性之訪查與座談,以確實瞭解在地之能量後,再由台船環海籌組一個具本土實質能量之執行工作團隊,預計於2023年開始進行離岸運輸與安裝作業,以本土化一條龍模式建置海龍離岸風場,以達成經濟部產業在地化之需求。 由台灣國際造船公司與比利時DEME Offshore合資成立在地之「台船環海風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SBC-DEME Wind Engineering Co., Ltd.,CDWE)」,於今年2月正式於台北市政府登記成立,公司董事長曾國正(現亦為台船公司總經理)表示,台船環海成立之最大目的即希望藉由與歐洲團隊之合作,將工程專業、船隊管理、安裝技術及海域施工安全等觀念引進台灣,為台灣風電海事工程本土化技術往下扎根,而在同仁之努力下除今年5月與哥本哈根CIP簽署彰芳西島風機運輸與安裝之優先承攬商合約外,今日能與海龍計畫簽署大型統包工程優先承攬合約,對於落實本土化之政策更具有顯著之意義。可集結國內由工程設計、鋼構產業、海事工程在符合要求之情況下,將本土能量最大化,並成為台灣離岸風電工程在地化之示範團隊。 曾國正董事長再表示,大型統包工程BOP(Balance of Plant)為風電產業發包方式中最具挑戰之計畫,需要擁有豐富的海上施工及專案管理經驗與能力,而海事工作船更為本計畫可否順利成功之關鍵因素,我們相信結合DEME Offshore之主力安裝船及在地之輔助船機,以台船環海專業之計畫管理,必能如預定時間順利完成海龍離岸風場計畫。 本次「海龍離岸風場計畫」優先承攬商簽署儀式在經濟部長官及在地合作廠商共同見證,相信由台船環海帶領下,它將為台灣離岸風電再生能源落實本土化邁進一大步並與國際化接軌,為台灣帶來更穩定之綠能產能,迎向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