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提醒二級警戒民眾請假 健身房不能扣費

全國疫情警戒從明天(27日)起到8月9日降為二級,健身房雖然微解封,但是容留人數只限原本的50%,行政院消保處特別提醒,在這段期間,消費者若請假,健身房不能扣手續費及月費,若有這樣的情形,民眾可以申訴。

 

7月13到26日處於疫情微解封期間,健身房雖然開放,但是容留人數只有25%,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根據規定,這段期間健身業者除應該主動延長健身中心會員及教練課程的會籍外,也不得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請假手續費用,不過,卻發生了幾起民眾被迫收取手續費及月費的消費糾紛,他特別提醒,27日起疫情警戒雖然降為二級,但健身房容留人數只有原本的50%,加上各場館的附屬設施如淋浴間、三溫暖、蒸氣室、烤箱等仍未開放,因此消費者仍得向健身中心業者請假,健身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請假手續費用。

 

陳星宏也表示,8月9日之後,若指揮中心宣布恢復為5月19日之前的二級情況,健身房也恢復原有的容留人數,消費者若無其他原因向業者請假,業者可收取手續費;但若是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可以檢具相關證明,向業者請假,期間免繳月費,並可順延會員資格有效期間。

 

消保處提醒,防疫期間消費者與健身業者都需遵守指揮中心的相關防疫規定,健身中心業者應確實遵守管理措施與指引,避免違規而造成自身與消費者的損害,消費者若有相關消費權益受損,也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或行政院消保處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