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溺斃 嘉檢調查現場人員是否未注意釀憾事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4日電)嘉義縣消防局翁姓男隊員昨天潛水訓練時溺水不治;嘉義地檢署表示,檢警今天相驗後,檢方會調查案件有無涉及過失責任,重點在於現場人員是否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憾事。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檢察官今天會同法醫相驗後,發現死者翁男口中有泡沫,代表肺部有進水,確定是溺斃,家屬對死因並無意見,不過,對消防局相關人員發現翁男溺水後的處置過程有意見。

蔡英俊指出,檢方會針對翁男家屬所提相關疑慮,調查現場人員有無涉及人為過失責任。刑法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不論家屬對死因是否有意見或提告,檢方都會調查是否有人需負過失責任。

蔡英俊說,現場有3名教官(水中有2人、1人在水面)監控潛水訓練人員的情況,後續會調閱嘉義縣消防局的相關訓練資料,從中釐清現場人員是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憾事。

嘉義縣消防局表示,消防局第二大隊昨天在仁義潭辦理例行性水域訓練,下午辦理U型定點搜索等潛水訓練,U型訓練是消防員沿著繩子下潛至10米深的水中,在水中平行潛行一段距離再浮上水面,在水中平行兩端都有教官監控,消防員陸續與教官拍到手才能浮上水面。

嘉義縣消防局長呂清海指出,昨天的狀況是新港分隊翁姓隊員已與2名教官拍到手,是在上升準備浮出水面的途中發生意外。與翁員同一組訓練的消防員,覺得有過度換氣狀況,跟翁員打手勢示意趕快上浮,上岸後發現翁員沒跟著上岸立即回報,從發現失蹤到將人救起經歷20分鐘。

警方指出,30歲的翁員與另1隊員昨天下午3時25分潛水訓練,約10分鐘後,現場人員發現翁員還未浮出水面,且水面沒有發現吐氣的泡泡,察覺有異,立即下水搜救,在下午3時55分救起翁員,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編輯:謝雅竹)11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