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收視費1.3億元 檢調約談有線電視業者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李姓負責人與翁姓妻子,涉嫌自民國100年起侵占公司收視費用,金額約1億30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李、翁到案說明。

李男是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翁女是李男配偶,負責協助李男綜理聯維集團相關業務,2人都是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有價證券公司的董事及經理人。

檢調獲報,李、翁自民國100年起,指示聯維集團「客戶帳務組」相關人員,將派員親赴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現金,逐日彙整後交給聯維集團財會人員,再不定期存入吳姓特助個人帳戶內。

檢調調查,李男也指示集團門市櫃檯服務人員,將臨櫃所收取部分收視費現金,存入吳姓特助個人帳戶內。而存入吳男帳戶內款項,均未曾存入聯維公司或寶福公司帳戶,相關收入也未記入公司帳冊,疑似遭李男等人侵占。

檢調統計,截至107年5月間,結算存入吳男帳戶收視費款項,總計共新台幣1億3000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李、翁到案。全案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偵辦。(編輯:方沛清) 1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