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朗事件調查報導 港台編導虛假陳述案開庭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電台時事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為利用政府車牌查冊系統,製作721元朗白衣人事件的調查報導,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案件於3月24日上午開審,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約20人陪同蔡玉玲到庭,他們在到法院外舉起寫著「無畏無懼無私」、「新聞不是罪」等標語以示聲援。

涉案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節目在去年七月播出,內容講述「721事件」一年後,記者在監視器片段中找出事發當晚曾接載「白衣人」車輛,透過政府連輸署的車牌查冊系統,查出車主並進行訪問。編導蔡玉玲在去年11月遭警登門拘捕並起訴,她不認罪。

2019年7月21日晚上,一大批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和附近一帶,持棍追打參加完反修例集會的市民及路人,造成多人受傷。當晚雖有大量民眾報警,警方卻在事發後近40分鐘才到場,並被媒體拍到在附近放走部分手持武器的白衣人,惹來「警黑勾結」的質疑。此事成為反修例運動其中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鏗鏘集》連續兩年都有製作節目調查來龍去脈。

法庭上播放了《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片段,控辯雙方爭論蔡玉玲有沒有作出虛假陳述。代表蔡玉玲的辯方律師指,蔡玉玲向當局申請查閱涉事車輛的車號時,報稱用途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節目片段顯示,該車輛懷疑被用作犯罪工具或協助犯罪,運輸疑似武器予襲擊者進行犯罪活動,符合她申報的用途。辯方稱,法庭在考慮採訪調查車輛時應採用最廣義的法律釋義,又批評控方試圖在個人私隱問題上大做文章。

不過控方反駁,蔡玉玲的申請是用作採訪和報導之用,與交通運輸事宜無關。而她取得車主地址後登門訪問,採訪行為及「721事件」本質也與交通無關,因此控方認為她作出虛假聲明。控方也質疑,如果所有申請人都以此為理查找車主,會令車主的敏感個資被隨意披露,違反立法原意。

案件經過一天後審結,法庭安排於4月22日裁決。根據香港法例,違反「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最高可判囚6個月及罰款5000港元。車牌查冊系統一直為香港新聞界廣泛使用,特別用於調查報導工作上,多年來許多重大報導都藉此得以完成。

蔡玉玲被捕後,運輸在今年一月起再更改查冊程序,當局會主動通知車主,查閱其車號的申請人身份。記者協會批評當局向受查者「通風報信」,不利傳媒調查和監察。以往傳媒在查閱車牌時,可以在「其他」一欄上申明為新聞用途,但隨後被揭發當局在2019年10月低調地刪去此欄。

有43年歷史的《鏗鏘集》是香港電台最具代表性的新聞節目之一,以紀錄片形式探討時事議題。37歲的蔡玉玲是資深新聞工作者,她透露在被捕以後,遭香港電台要求停止參與製作《鏗鏘集》,工會批評此舉是變相停職。歐盟在蔡玉玲被捕時表示會密切跟進此案,形容她是因為其調查報導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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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oebe Kong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