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鹽綠能弊案前董事長陳啟昱今自行到案 南檢聲押法院裁准

涉台鹽綠能弊案前董事長陳啟昱今自行到案 南檢聲押法院裁准
涉台鹽綠能弊案前董事長陳啟昱今自行到案 南檢聲押法院裁准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 被告陳啟昱今(25)日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案後,經檢察官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亦將調查陳啟昱於逃亡期間之相關藏匿人犯等不法案件。台南地方法院晚間20時30分召開羈押庭,陳啟昱經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裁准理由如下:
一、被告於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行,有卷內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可資佐證,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二、被告所述,對照同案被告及證人之相關證詞,供述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再考量本案犯罪情節,牽涉公司之利益龐大,相關情節仍有待偵查時一一釐清。且被告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間彼此相互熟識,參酌被告於本案之角色及社經地位,本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另本案係全國矚目案件,被告竟無視法院之傳喚而故意不到庭,顯然已有逃亡之事實,至為顯然。
據了解,台南地檢署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0公司蘇姓負責人、晁0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法院10月24日凌晨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陳啟昱因無故不到聲押庭,檢方因此對陳發布通緝。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歷任高雄縣議員、立委、高雄市副市長,2016年6月接任台鹽實業董事長後,由台鹽實業轉投資成立子公司台鹽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