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室囚禁14歲少女66小時 男遭起訴求刑11年

羅姓男子涉囚禁高雄市14歲少女66小時,今年9月遭警方逮捕,葉姓妻子和盧姓、王姓男子也列共犯。高雄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略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重判11年。

羅姓男子(中)涉囚禁高雄市14歲少女66小時,今年9月遭警方逮捕。高雄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略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重判11年。(中央社檔案照)
羅姓男子(中)涉囚禁高雄市14歲少女66小時,今年9月遭警方逮捕。高雄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略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重判11年。(中央社檔案照)

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審酌,31歲羅姓男子民國107年間因下藥性侵案,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卻沒到案執行,不思悔悟,又誘騙14歲少女離家並囚禁,引起社會恐慌,輿論撻伐。

檢方認為羅姓男子惡行重大令人髮指,且自承對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幻想,無法自我克制,再犯風險極高,偵查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加重略誘、私自拘禁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向高雄地院加重求刑11年。

至於葉姓女子、盧姓男子與王姓男子等共犯,檢方認為3人為袒護羅姓男子,不思被害人安危,在警方偵辦期間甚至誤導查緝方向,延誤警方救援時間,妨害公權力行使,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成本,將3人依藏匿人犯、偽造文書與滅證等罪起訴,也請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起訴書,羅姓男子為躲避10年牢獄之災,竟和19歲妻子共謀,讓妻子在今年7月向雲林縣警局謊報羅姓男子失蹤,自己則躲到母親位於新竹縣竹東鎮的透天加蓋密室。

不過,羅姓男子因無法控制特殊迷戀,又在臉書社團貼文謊稱要提供未成年少女打工機會。高雄14歲少女信以為真,今年8月29日搭高鐵北上應徵電玩代打工作,再搭乘37歲盧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前往羅姓男子竹東住處,隨後即遭羅姓男子拘禁在透天4樓密室。

據了解,羅姓男子在拘禁期間疑似餵食成分不明的藥劑給少女,並在少女藥效發作昏迷時偷拍不雅照片。羅姓男子為擔心少女家屬報警,還花3000元僱用盧姓男子將少女手機丟棄到新北市新店溪,企圖混淆警方追查少女行蹤。

另外,負責管理羅姓男子竹東鎮分租透天屋的王姓男子以及葉女在警方上門時,也因向警方佯稱不知行蹤,企圖藉此滅證和誤導警方辦案方向,因此雙雙被列共犯。直到盧姓男子鬆口說曾聽聞羅姓男子有提過密室,警方9月1日才在透天4樓夾層發現少女蹤跡。

警方詢問羅姓男子後,依略誘、妨害自由等罪將羅姓男子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聲押羅姓男子獲准,少女失聯共6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