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李進進 張曉寧囚衣寫沒人權

涉殺華裔律師李進進的25歲女嫌張曉寧,8日身穿正反面分別寫有「不公平」(Unfair)與「沒人權」(No Rights)的囚衣,在皇后區州高等法院出庭,法官以檢辯兩方未良好溝通為由,將她的上庭時間推至8月2日;起訴書中顯示,被告只承認進入受害者的辦公室,否認曾持刀行凶。

張曉寧在辯護律師的陪同下上庭,多次四下張望,情緒激動,被一名女法警拉住她的左臂聆聽審訊;她的律師要求重新整理一名目擊者的通訊資料,引起法官侯頓(Kenneth C. Holder)不滿,要求檢辯兩方上庭前先就案情溝通,「我每天要看百萬份材料…你們需要有良好的溝通」。

期間,張曉寧突然用中文詢問法官,聲稱「我有一些話要說」,但被法官以「你的代表律師已經說了太多話」為由拒絕,要求法警將被告帶離法庭,不允保釋,繼續關押,下次上庭時間為8月2日。

張曉寧於今年3月14日上午11時左右,涉嫌在39大道的一個寫字樓內,用刀殺害了華人律師李進進,大陪審團日前以二級謀殺和兩項四級非法持武等六項罪名起訴她,若罪成,她將面臨入獄25年至終身監禁。

張曉寧在接受警方問訊時表示,她在案發當日前往李進進的辦公室,要求對方不要撤銷她的移民案件;她說,當天在律師樓外等待李進進返回辦公室後,上前與對方交談,並跟隨對方進入辦公室。

張曉寧進入辦公室後,再次要求對方不要撤銷她的移民案件,但被對方以她太麻煩(trouble)為由拒絕;她隨後拿出中國國旗揮舞,不斷懇求他不要撤銷自己的移民案件,還聲稱要起訴對方。

對於慘案發生,張曉寧說,她不記得之後發生的所有事情,只想起她對李進進說,「無論如何我都不會離開」;當她恢復意識時,發現李進進已壓在她的身上,一名律師樓的男雇員用雙手拉住她,她不斷尖叫,隨後被警方拘捕,「我帶刀是為了自保,警察已拿走;我身上有血,是因為他壓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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