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國安法 王炳忠、侯漢廷二審仍判無罪

中國大陸籍男子周泓旭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人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一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二審的高院今天駁回上訴,仍判被告無罪,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涉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查到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王炳忠、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新黨青年軍林明正、侯漢廷等4人起訴。

檢調發動搜索後,北檢於民國107年6月先起訴王炳忠等人,後來認定周泓旭涉嫌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組」及「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108年4月間追加起訴周泓旭,由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合併審理。

一審的法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判王炳忠等5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王炳忠等5人做無罪答辯,檢方指王炳忠等人發展組織如溫水煮青蛙,對國安危害全面而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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