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猥褻女助理遭判8個月 宥勝上訴高院「庭後二度鞠躬致歉」
社會中心/陳則元、顏一軒報導
42歲男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控2016年送女助理回家時,涉嫌做出強吻等踰矩行為;今(2024)年初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他一度強調「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但仍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徒刑,他不滿判決結果上訴,不過高院今(24)日二審開庭後,他態度卻180度大轉變,二度向被害人與社會大眾道歉。
宥勝今日穿著短袖白襯衫、黑長褲,自己開車至高院出庭,進入法庭時,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語,但庭後受訪卻又態度丕變,突然向外界二度鞠躬,時間共長達8秒。
今天高院開的是程序準備庭,檢察官、法官會先釐清案情爭點,以及相關證據能力問題,位的就是要讓後續審判能順利進行,庭訊約半小時後結束。
宥勝指出,對於自己過去所犯下的錯誤,他感到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在這裡我想再次跟受傷的女性朋友,表達我最深切的歉意」,並第一次90度鞠躬。
宥勝起身後再次強調,「我辜負我的家人、辜負朋友、辜負所有社會信任,我自己個人的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傷害,再次跟大家說對不起」,再次鞠躬道歉離開現場。
至於被問及為何會提上訴,是否爭取緩刑?宥勝說,上訴是希望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其餘司法的部分不能說太多,非常謝謝大家關心,一切進入程序不便多談。
據了解,先前地院開庭審理時,宥勝並不認罪,但願意和解;他坦言保持沉默是要保護對方,但全案若進入司法程序後,將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的清白。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涉猥褻女助理遭判8個月 宥勝上訴高院「庭後二度鞠躬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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