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現金、送禮買票 花檢起訴3鄉代候選人及助選員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5日電)選前倒數1天,花蓮地檢署偵結起訴萬榮鄉、鳳林鎮代表候選人等3件賄選案,涉嫌以贈禮或現金買票,共4人遭起訴;另外,鳳林鎮再查獲1鄉代候選人涉現金買票,訊後新台幣6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鳳林鎮詹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今年8月間向選民贈送自種西瓜或現金2000元以尋求投票支持,涉犯選罷法,詹姓候選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檢方依法起訴。

花檢指出,萬榮鄉劉姓鄉代候選人及何姓配偶,9月間以中秋贈禮為名義,向9名選民贈送禮盒並尋求支持,依違反選罷法行求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

同樣來自萬榮鄉的江姓鄉民代表候選人,9月至11月間涉嫌以每票1000元至3000元金額向選民買票,涉犯選罷法,江姓候選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另外,花蓮檢警再度查獲賄選案,檢察官陳宗賢昨天指揮鳳林警分局,至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住處及工作場所等3處執行搜索,通知石員等8人到案,同時扣押現金不法所得。

花檢調查,石姓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以贈送水果或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涉犯選罷法嫌疑重大,無羈押必要,訊後諭知具保6萬元。(編輯:張芷瑄)11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