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入獄仍遙控詐助理費 前高市議員陳粹鑾判囚10年5月定讞
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因詐領差旅費判3年8月定讞入監,卻在獄中遙控兒子繼續詐領助理費,總計8年詐取449萬餘元。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囚10年5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陳粹鑾曾任高雄市議會第1、2屆議員,但她在任內涉偽造多份助理聘書,包括:在未實質聘用表哥的情況下,仍以表哥名義向議會申報擔任公費助理,詐領14萬4830元補助款;偽造原任職司機的聘書,向議會申報司機擔任公費助理,詐得92萬6562元的補助款,再挪為他用。此外,陳粹鑾僅以月薪2萬2000元聘用一名助理,卻向議會申報更高的不實薪資,詐得7萬204元的差額款項。
陳粹鑾於2018年7月因另詐領3萬差旅費案遭解職,其女兒「鄭安秝」同年11月當選高雄市議會第3屆議員。陳粹鑾利用兒子探監時轉達訊息,指示王姓主任繼續利用表哥、司機等人的名義,虛報、浮報薪資。
案經高雄市調查處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查出陳粹鑾等人涉嫌詐領的助理補助款,第1屆詐得114萬1596元、第2屆265萬80元及女兒鄭安秝第3屆任期的69萬9850元。
一審判陳粹鑾10年5月,褫奪公權8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兒子鄭嘉宏各依貪汙、詐欺罪判2年6月、1年4。
陳粹鑾、鄭嘉宏母子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鄭男上訴後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考量他囿於親情而受陳粹鑾指示,刑度雖不變,但緩刑4年。但二審駁回陳粹鑾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更多 TVBS 報導
運動內衣被酸「碰瓷」 陳玉珍求償150萬質疑吳沛憶被統戰?
偷情還偷開餐廳、商請工友翹班打工 基隆副分局長判休職1年
濫捕280隻保育龜害13隻慘死 淡水男起訴並遭求重刑
6千萬詐款流向「幣竟」交易所 執行長、登記負責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