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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汙判刑4年半 前消保官不服上訴

新竹市 / 莊明憲 張俊譓 沈麗容 報導

新竹縣前消保官羅鈞盛從2015年開始,接受建商請喝花酒,利用職權施壓基層公務員,在2018年,聯同新竹縣前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及前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3人,一起接受建商請客,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判決結果出爐,羅鈞盛被判處4年半,褫奪公權4年,但他不服判決,將和律師討論後提起上訴。

稽查私娼寮一絲不苟,每個角落都不放過,他是新竹縣政府前消保官羅鈞盛,但在2015年認識黃姓建商,對方以保證獲利吸引羅鈞盛投資,獲利138萬4千元,黃姓建商還經常招待喝花酒,羅鈞盛則憑藉著消保官的身分,對合作投資的建案施壓承辦人要求儘速通過,還從2018年6月到今年1月,當建商門神,更呼朋引伴,與新竹縣前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及前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接受建商請喝花酒,4人都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彈起吉他高歌一曲,為拘留所帶來歡樂,羅鈞盛年輕時還曾擔任新竹縣員警頗受好評,但為了一己私利貪汙謀利,日前判決結果出爐,羅鈞盛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3人則判1年9到10個月、褫奪公權2年,對此結果他不願出面,只透過朋友回應尊重司法程序,但會再跟律師討論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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