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會、違「反蒙面法」 黃之鋒再次被捕

黃之鋒在今天(9/24)到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警方指稱他涉嫌在2019年10/5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違反「禁蒙面法」,黃之鋒正面反擊,認為港警根本沒事找事來告,還反嗆多此一舉,而民陣預計在10/1舉辦遊行要求釋放12位港民,今天安排和警方商討遊行事宜,卻只花15分鐘就被草草結束,批評警方只做表面形式。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數千名抗議群眾,刻意戴著口罩遊行,這是2019年10/5銅鑼灣街頭場景,但就在24號下午,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臉書公告突發訊息,說到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因為涉嫌未經批准集結。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我相信由國安法刊憲至今,我繼續仍然頑強抵抗,這是個最好的證明,所以對於這起訴,我形容四個字『多此一舉』。」

被依違反「禁蒙面法」立案起訴暫定9/30開庭,黃之鋒正面反擊不畏懼,批評港警意圖找碴,想辦法製造寒蟬效應。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基本上警方由去年6月看到12月,每個星期的周末有何示威活動,沒事找事來起訴。」

同路人參加社運超過30年的古思堯,在同一天在家裡被拘捕,理由一樣是非法集結,被押送長沙灣警署錄口供,不想民意就地被消失,香港民陣和警方商討預計10/1舉辦遊行,要求釋放想偷渡台灣的12位港民,但會議短短15分鐘草草結束,批評警方開會做表面形式,甚至細節幾乎沒談,儘管對成功申請遊行機會渺茫,但民陣不退縮,仍會以不同方式表達抗爭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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