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公設通檢案 審議通過

淡水公設通檢經一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百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部都委會審議,未來藉由公辦市地重劃辦理整體開發,朝加速還地於民之政策目標,除保障民眾權益外,同時取得地區發展所需公共設施用地,以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為保障公共設施用地保留地地主權益及解決因徵購費用高昂、資金籌措困難等因素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新北市政府專案啟動新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並採分階段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