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逾3%基改黃豆 豆漿、沙拉油須強制標示「基改」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目前開放黃豆、玉米2項基改作物進口,安全性始終有爭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0)天表示,經專家會議達成共識,決定把現行基改作物佔產品總重5%才需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門檻下修至3%,草案最快5月底預告,105年上路。而立委要求比照歐盟0.9%的規定,則列逐年檢討的終極目標。

食藥署是在4月29日召開「含基因改造原料食品之標示」專家會議,會中包括食品業者、學者以及董氏基金會、主婦聯盟、消基會等消保團體代表,最終針對基因改造食品標示達成共識,做出建議。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依據專家會議的建議,食藥署最快5月底就會擬出新草案預告,其中重點就是把非故意摻雜容許量,由現行的5%下修至3%,並預計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換句話說,只要基因改造食品添加物摻雜量在3%以下者,通通免標示。

至於先前立委要求比照歐盟0.9%的容許量標準,是否落空?姜郁美強調,這仍是食藥署的終極目標,將視新規定施行結果、追蹤追溯系統與檢驗系統等配套措施,以及原料供應量情形,再逐年檢討,逐年繼續下修至0.9%。

專家會議建議還包括:食用油等高層次加工品,因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質,故維持現行規定「免標示」;強制標示將採分階段,以販賣農產品或原料的食品業者為優先施行對象。

食藥署表示,未來規定不實或應標未標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至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