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送老婦回收物遭判刑

清潔隊員送老婦回收物遭判刑

真的是好心不一定有好報!新竹市環保局兩名清潔隊員,可憐陳姓老婦人年紀一大把還在做資源回收,於是將清潔車的部分資源回收送給老婦人去變賣,前後十多次共獲利兩、三千元。結果兩人遭檢舉,全案院檢都認為兩名清潔隊員情節輕微且無不良動機,法官也衡量兩名被告的處境,依貪污罪名輕判兩人十個月和九個月徒刑,都獲緩刑兩年處分。(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顏姓和廖姓清潔隊員,在駕駛資源回收車執行公務時,發現鄰居年邁陳姓老婦人還在做資源回收,兩人一時心軟,從2014年到2015年間,將資源回收物一部份,送交陳姓老婦人變賣十多次,獲利約兩、三千元。由於兩人遭檢舉,檢方在偵辦時,兩人都坦承犯行,檢方儘管同情兩名被告並無不良犯案動機,雖依貪污罪嫌起訴,也籲請法官從輕量刑。

全案法官審理後認為,兩名被告是資源回收車的隨車人員及駕駛,需不斷日夜回收資源物,是重度勞力工作,工作環境惡劣,風吹日曬、風雨無阻,忍飢憋尿,對於市容維護、居住環境整潔,有不可抹煞的貢獻。但被告二人深知回收量越大,代表資源回收個體戶在街頭能撿拾回收物相對減少。被告因陳姓老婦人年事已高仍在資源回收,因而心生同情,將資源回收物的一部分交予老婦人變賣。被告也坦言將資源回收物分給老婦人,會犧牲自己和同事回饋金利益。法官認為被告行為固然觸法,動機卻無不良,犯罪所得在五萬元以下,法官雖以貪污罪名判刑,卻減輕兩人刑期至九個月和十個月,都獲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