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有重大瑕疵 監委要求再審李清福弊案

前高雄縣橋頭鄉鄉長李清福1994年時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款,今年初被判刑10年定讞。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的調查報告,認為法務部調查局測謊程序有重大瑕庛,且確定判決並未調查證據,判決理由也有矛盾,促請法務部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 監察委員王美玉指出,施測人員李復國在進行測謊鑑定時,李清福被羈押禁見而數日未睡,且無食慾又腹瀉,身心極端疲憊,並不適合受測;且李復國施測的辦公室在馬路邊,室內冷氣機運轉聲音大,環境吵雜,導致李清福無法清楚並完整聽取李復國提問的題目。王美玉並當場播放李清福當年進行測謊的錄影帶,指李復國在正式測試時,時有轉動測謊儀器上的旋鈕,導致測謊圖譜上的反應曲線失準,這些都是測謊程序的重大瑕疵。 王美玉表示,法官與檢察官並不清楚測謊的相關程序,這是制度問題,必須重視,像是過去的江國慶、呂介閔案,都是重大的司法人權瑕疵案,因此,監察院促請法務部研議提起再審並非常上訴。她說:『(原音)我們請法務部轉飭所屬,研提再審,再來就是也請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 她並指出,司改國是會議也有討論測謊的問題,去年監察院巡察司法院時,司法院長許宗力也表示個人並不贊同測謊,但必須尊重;王美玉認為未來採納測謊的程序與過程必須更嚴謹。